反思
事發地並無警示標誌
距離6月27日江陵捨己救人的事發地不到30公里,便是去年10月24日長江大學大學生捨己救人的事發點寶塔灣。
去年的長江大學大學生捨己救人事件發生後,趙龍所在學校曾組織大家到救人現場參觀,接受教育,並播放了相關視頻檔案。當時,趙龍曾對姐姐説,“救人的行為應當鼓勵,但是方式不對”。然而,這一次,當真正的危情到來時,趙龍沒有來得及考慮方式,而是直接跳入江水之中。
王清華依然記得他對趙龍説的最後一句話。那是畢業班最後一次班會,班會的主題是關於“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王清華告訴大家,“同學們,馬上畢業了,我希望大家何時何地都能平平安安的”。然而,這個願望並未實現。
“帶完趙龍這屆畢業班,我會再帶新的學生,如果同學們問起到底應不應該救人,一方面是危險,一方面是公義,我要怎麼説?”王清華説。他用“沉重、非常感動、無言以對”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他説,趙龍的精神一定要鼓勵和表揚,但他也希望,學生們能掌握一些自救技能,“救人之前起碼要先學會自救,要學會救人,也要科學救人”。
王清華還説:“學校從未停止過警示教育,但每年都有悲劇發生。”
6 27事件發生地68號燈塔附近,曾一度是當地村民習慣的乘涼所在。年長者大多知道,磯頭之下水流洶湧,故而很少有人在此下水游泳。然而,這個經驗只是依靠口口相傳,在事發地,記者並未看到任何警示標誌。
一位當地官員對此表示無奈:“整個長江河段和沿岸都歸專門的水務部門管理,地方擅自立塊牌子都是不允許的。”但他表示,江陵縣政府會儘快和水務部門溝通,在危險地段設立警示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