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啷”、“嘩啷”,伴隨著腳鐐的聲音,大興第三起滅門案行兇人張偉,首次出現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昨天,張偉以故意殺人罪受審。儘管在法庭上向受害人家屬鞠躬,表示願意賠償,但沒換來死者家屬的原諒。而行兇的深層動機,在張偉、證人口中變成了“羅生門”。
張偉套著紅色的號服,戴著手銬的雙手攥著一封信,上面寫著“呈:一中院合議庭審判長”。看到蜂擁而來的記者,張偉低下頭,耷拉下眼皮。
坐到被告人席上,張偉一直低著頭,説話聲音很小。“你聽清公訴書了嗎,有什麼意見?”張偉抬頭看看法官,有些呆滯地搖搖頭,擠出兩個字“沒有”。
“你還記得行兇過程嗎?”“當時喝多了,記不清了。”張偉對喝酒過程記憶猶新。他説先和女朋友在下午5時喝了大半瓶紅酒,然後被開棋牌室的朋友叫出去聚會,被害人申有明也在場,喝了不少啤酒,最後和申有明吃麻辣燙時又喝了一個京王子口杯和幾瓶啤酒。
“你平時酒量怎麼樣?”辯護律師問道。“也就三四瓶啤酒的量吧。”張偉想了想回答説。
張偉繼續回憶,當時喝多了,便和申有明回到自己的暫住地,不知為什麼爭吵起來,抄起水果刀扎死了他。“女朋友見狀‘嗷’的叫了起來,嚇我一跳,我回身順手把她也捅了。”仍不消氣的張偉從申有明兜裏掏出捷達車鑰匙,趕到幾百米外的申有明家中,把申有明父母、妻子全部殺害。
“出示一下現場照片和證物照片。”當法警把照片放在張偉眼前時,似乎是不敢再回想當晚情形,他忽然雙手捂住眼睛。
最後陳述時,張偉提出自己歸案後曾檢舉一起命案,應該減輕處罰。公訴人表示並沒有發現案件線索,不能算立功,建議對張偉處以死刑。
聽到“死刑”兩個字,張偉還是很平靜,站起來向參加庭審的被害人家屬和代理人深深鞠了一躬,隨後在法警帶領下走出法庭。整個庭審,張偉沒有説一句道歉的話。
死者家屬共提出近200萬元的索賠請求。案發前就無業的張偉對此表示願意賠償,但聲明自己沒有財産。“那你怎麼賠?”“和家裏商量商量。”張偉無奈地回答。
“我們以祖母的名義提出170多萬元賠償,其實沒有意義。”申有明的哥哥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張偉能賠償,只希望法庭能儘快判處張偉死刑。
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