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市一對夫妻用大學出版社名義並盜用書刊號,非法印製7萬餘冊中小學教材並銷售獲利。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3日作出一審判決,二每人平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丈夫李廣梁有期徒刑5年,妻子孫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被告人李廣梁和孫晶自2005年起開始在瀋陽市和平區一學校附近租了間門市,針對中小學生出售教輔材料。因嫌賺錢既少又慢,夫妻商量決定自己出版教材,再賣出去,做“大生意”。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從2006年至2009年,李廣梁、孫晶聘請在職教師,專門編寫“小學生練習冊”“中學生練習冊”,內容多為所聘教師平時的備課筆記以及抄寫的其他資料。然後,他們用某大學出版社名義並盜用書刊號,在瀋陽一大學印刷廠等處非法印製相關教材,推銷到一些書店、批發市場等地。2009年末,李廣梁、孫晶被抓獲。
法院認為,李廣梁、孫晶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出版、發行非法出版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但鋻於二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前科劣跡,另外他們的孩子年紀小,需要照顧,法院為此判處孫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李廣梁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5萬元。(記者 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