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打手自掘行業墳墓得不償失
面對網路推手目前魚龍混集的情況,行家和學者卻呼籲謹慎封殺,在不觸及法律的範圍內可以適當寬容,但也有必要作出適當規範。
廣州現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劉先生介紹,網路行銷成本低、效果前景很好,目前有越來越多人投入到這行業,起步階段,也要有自己的底線,不能胡亂炒作。
他表示,目前比較混亂的主要是低端的發帖炒作,例如發帖時把一些産品廣告植入“犀利哥”、“芙蓉姐姐”等關鍵詞,讓搜索引擎容易搜索得到。這種主要以兼職為主,發幾百條大概幾百塊錢那樣。而一些虛假資訊、網路惡意攻擊的打手也往往藏匿在這類低端的網路推手裏面。
總經理劉先生認為,網路打手是對剛剛興起的網路行銷行業自掘墳墓。這的確可以從短期內達到最大中傷對方的目的,而且技術上很容易,成本也低,甚至不需要什麼創意,但一旦網路打手蔓延,最後很可能導致烏煙瘴氣,合同甲乙方都失去合作的信心,把市場做爛。他希望在現行法律沒有細化規範的情況下,行業應該有意識率先自律。“現在網路監管在技術上都很先進,如果打手發佈的是虛假的惡意污衊、誹謗的資訊,通過IP等很快可以查到,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處理,受害方方也很可能會通過法院等渠道起訴,成本其實更高”。
前車可鑒。曾策劃“河南3.6億巨獎侄子廣州招萬名老鄉回家慶祝”、“少年以死相逼李宇春隆胸”的網路推手“金泉少俠”,最近因文字加工並大量轉帖一組名為《深圳流浪漢當街強姦疑似精神病女》的照片,被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條文,拘留了三天。
■觀點
若不逾越法律
可寬鬆對待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王天權副教授認為,這些網路推手都是有利益推動,從上游的策劃者、被炒作方、到中端的傳統媒體跟進擴大效應,發帖公司炒作,最後下游的水軍執行海量發帖,環環相扣,每一層都能獲得自己的利益,或者得到名譽上的提升。而這些網路推手又往往以比較獵奇,誇張的形式展現,引起別人的關注。如果每一個環節都沒有觸犯倫理的底線,法律的條文,大可以用比較寬鬆的態度對待這種行銷現象。他表示,即使是鳳姐的驚人言論,也是一種默認的議題的誇張化,引人關注,“其實就像最近一個媒體調查所説,六成的女生願意嫁富二代,只不過鳳姐説得更加誇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