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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買賣犯罪調查:仲介自稱在幫助別人

時間:2010-05-18 12:35   來源:檢察日報

  被告人阿陽:現在覺得真不值

  阿陽比劉宇“入行”時間更短,只幫劉宇招呼了一個月的供體。“養供體”的説法曾經讓他不舒服,他覺得“不是你們聯想的那樣”。

  阿陽之前也曾賣過一個腎。2005年從部隊退伍後,阿陽在鄭州經營小生意,結果賠了。禍不單行,其父又出了車禍,肇事司機跑了,家裏極度缺錢。聽朋友説做供體可以換錢,“就把一個腎給賣掉了”。換來了3.5萬元,阿陽把其中2.5萬元寄回家,謊稱是“打工掙的”。剩下的1萬元,阿陽還了債務,又買了一台電腦。

  2009年3月,阿陽認識了劉宇。劉宇得知他也做過供體,就請他幫忙招呼供體。“就是看著他們,隨時準備跟患者配型,也管理他們的食宿。”由於當時尚未找到工作,也沒有經濟來源,阿陽就以打工的形式給劉宇幫忙。

  阿陽所“養”的十來個供體,大都是無業人員,也都很年輕。大部分是因為家裏急需用錢,沒辦法了才來的。但“看著”供體並不是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因為來這裡的供體,一般都是通過網上聊天知道了有這麼個免費提供吃住的地方,等待機會賣器官。很多人因為沒錢,連電話都沒有。

  實際上,阿陽坦言自己對“養供體”這個説法並不太認同。因為“感覺不怎麼舒服”,覺得人不能用“養”這個字眼形容。而且他認為,這樣説也 “很容易讓人産生不好的聯想,覺得跟豢養動物似的,只等著用時就推出去怎麼樣似的。其實不是你們聯想的那樣,‘養供體’應該説是招呼、照應供體,他們還是非常自由的,並不受到控制,賣器官還是要自願才行的。”

  與劉宇至今不後悔賣了肝不同,阿陽“現在覺得真不值”。因為阿陽的體能現在下降了很多,自身免疫力下降得也很嚴重,直到現在都不能站立太久,經常莫名地感冒、拉肚子等,碰到陰天,刀口還會疼痛。“身體乏力”,阿陽説一幹活就“特別明顯”。

  而與劉宇相同的是,阿陽以前也從未覺得自己是在犯罪,因為買賣都以“捐獻”的形式操作。“記得當時我做完手術,把腎給患者後,醫院的護士還説‘你真偉大’,我自己也挺高興,覺得自己真挺偉大的。”所以後來幫劉宇養供體,阿陽也就沒覺得這是犯罪。

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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