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早報向全市市民徵整合都版“結婚誓言”起,熱線電話就響個不停,市民們各抒己見發表了自己希望表達“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愛”的誓言究竟對我們重要嗎?要不要説天長地久?對此,記者採訪了心理學專家、明星、本土作家等,而歷經世事的他們對於“婚姻誓言”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
市民拋出疑問
如果當初曾宣誓是否分別也匆匆?
昨日,家住二仙橋的市民劉曉嬌打進本報熱線,向記者講述了她短暫的婚姻經歷:“哎,簡直就像是做了一場夢。”
一年前,25歲的她通過QQ聊天認識了前夫。去年9月9日,兩人為了圖“吉利”決定登記結婚。“當時工作人員問我們要不要宣誓,我們笑嘻嘻地説,太麻煩,一切都是虛的,關鍵是珍惜眼前。”沒有想到,這段婚姻僅僅維持了4個月,就因家庭瑣事破裂。
對於這場短暫的婚姻,小劉一直很困惑:“如果登記那天,我們彼此許下承諾會照顧對方一輩子,至死不渝。又會不會走到這一步呢?”
名人“爭戰”
成都版婚姻誓言該怎麼寫?婚姻誓言該不該存在?針對這一問題,包括心理學專家、本土明星、作家等名人們也對此展開了一番唇槍舌劍。
支援發誓派
《新結婚時代》作者王海翎
(一人對抗3大名人,獨扛大旗捍衛宣誓的神聖必要)
一句誓言喚起一生責任 連發誓都沒勇氣何況白頭?
很多人認為結婚宣誓是一種形式,而形式往往不能完全左右內容,但我覺得它倆的關係卻是相輔相成的。打個比方,我們國慶的時候為什麼要閱兵,即便把它看做一種形式,但通過這樣的形式,卻可以喚起我們全中國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婚姻是一種責任,如果連告訴全世界你們相愛、你們願意白頭偕老的勇氣都沒有,那該如何面對以後漫漫婚姻歷程?
目前來看,我國結婚的人群主要以“80後”為主,他們“閃婚”、“閃離”,因為這些獨生子女好強、不願意包容對方的個性,所以他們將婚姻看得很隨便、沒有責任感。所以,宣誓即便是一種形式,但肯定是有必要的,起碼彼此在宣讀時,可以喚起雙方的責任感,清楚結婚不是兒戲。(王海翎)
反對發誓派
省社科院心理學教授林和生《“審判”余秋雨》作者聶作平巴蜀明星媛鳳
(該派人士多出現實之語,主張以規定等制度代替空洞的宣誓)
道德承諾很虛假 不如做財産公證
婚姻登記處作為國家的行政機構,初衷是想通過道德引導讓新人們重視婚姻,加強雙方對婚姻的責任感。“婚姻誓言”想法是不錯的,但我認為,頒證機關作為國家機器,更多的應該注重對法律法規的完善,而不是僅僅通過讓當事人宣誓、訴求的方式達到彼此間遵守社會道德的目的。強行讓人們“賭咒發誓”的做法並不可取。
我認為道德承諾都是虛假的,婚姻是否幸福和長久,關鍵要看雙方內心對這樁婚姻是不是真正滿意,以及結婚以後,雙方是否用心來經營它,用實際行動來維護它。即便是要宣誓,我覺得大家應該更注重現實,與其相互宣誓,還不如到公證處做一個家庭財産公證。 (林和生)
又肉麻又“浮雲” 宣誓沒好大必要
我覺得宣誓就只是個形式,沒好大必要。説得再肉麻,也不能保證將來會有美好的婚姻。結婚前,男女雙方都是儘量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不管談戀愛的時候怎樣愛得死去活來,婚後總會慢慢歸於平淡,而當最初的激情轉化為平淡的親情時,當雙方生活開始因為柴米油鹽醬醋茶産生矛盾時,當初再美好、再動聽的誓言也不過是過眼雲煙。沒有哪個結婚的時候是想到離婚的,大家都希望能過一輩子。但畢竟這個社會有太多的誘惑、太多的變化。 (媛鳳)
結婚證設“合同期” 期滿再説續約與否
婚姻宣誓,只是希望用這種方式來對婚姻加一道安全鎖,我覺得恐怕不一定有什麼效果。兩個要離婚的人,絕對不會因為宣過誓就不離了。它只是一種形式,企圖用這種形式來喚起責任感,是緣木求魚,沒有效果的,責任感是發自內心的東西,不是什麼樣的形式可以激發的。
財産公證肯定更有保障,雖然公證的確不符合中國人的傳統思維和習慣,但如果硬要給婚姻加一道保險的話,它肯定比儀式更有實效。
結婚是兩個人之間你情我願的事情,可能在其雙方的父母親面前宣誓效果更好。我倒是有個建議,結婚證應該有有效期,比如五年,十年,期滿了,雙方如果都同意續簽,就再簽,如果不同意,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