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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北京大興殺6名親人嫌犯未患精神疾病

時間:2009-12-03 10:05   來源:中國青年報

  11月28日,殺害了父母、妻子、兩個兒子和妹妹共6位至親的北京人李磊在三亞被捕,登上返京的飛機前,他回頭望了一眼這座以海灘、椰樹聞名的城市,似乎在惋惜他的逃亡之旅結束得太快。

  無獨有偶,今年8月13日,因為妻女對自己態度不好,安徽橫埠人宋美生把妻子和一對還在上大學的子女反鎖在家中,將堆放在堂屋的木柴澆上汽油後點燃,3人被活活燒死。被捕後,宋美生毫無悔意,“哀莫大於心死”,他説。

  2008年12月,河南唐河一位婦女因家庭矛盾將公公、婆婆以及不足10歲的一雙兒女殺害,隨後自殺。

  2006年12月,安徽宿州人朱大鵬因長期家庭不和,將妻子和兩個女兒先後殺害,被捕後還揚言“最大的後悔是沒能殺死父母”…… 
 
  俗話説,虎毒不食子。然而,近兩年來,殘忍的殺親案卻頻頻發生,此次李磊案更是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他為何向親人狠下毒手?殺親案頻發,反映了怎樣的社會現實?

  長期抑鬱的爆發

  在三亞一派出所的審訊室裏,李磊向民警要了一根煙,開始敘述自己的犯罪經過。他交代説,從小父母就對他的管教非常嚴厲,結婚後妻子在家裏又過於爭強好勝,加上自身性格內向,長期的家庭積怨在他心中累積,最後終於爆發,便用利器將父母、妻子、兒子和妹妹全部殺害。

  在首都北京過著小康的生活,擁有一對可愛的兒子,經營一家餐館,這些對於一個中年男人來説,應該意味著幸福和美滿。然而,李磊卻選擇用殺掉全家的方式來結束這一切。關注這一案件的人們質疑,李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起初也這樣認為。

  “他應該沒有精神疾病”,隨著事實逐漸明確,李玫瑾改變了最初的想法。

  據李磊供認,在殺害父母、妻子、妹妹後,整整1個小時,他都坐在客廳裏,內心進行了一系列的掙扎,考慮是否殺死兩個兒子。“這1個小時就説明,在案發的時候他有情感反應,因此我判斷他應該是正常的。”李玫瑾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此外,李磊早在11月23號就已經將南下的火車票買好了,又在作案前打電話確定妻子和子女均在家中。“這些證據都證明,他不是精神病患者。而且,他的作案工具是從外面帶回來的,預謀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李玫瑾説。

  “長期消極情緒的累積一旦遇到某種刺激,就容易爆發。”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新中國司法心理學奠基人羅大華教授説:“人格方面的缺陷,比如説長期的抑鬱,遇到了導火索是很危險的。李磊的愛人是比較好強的,就會使得他的抑鬱心理更加強烈。”

  殺親案:家庭教育的悲劇

  “這些殺親案是有共同性的,主要就在於人格方面的缺陷。”李玫瑾認為,“心理髮展是個連續的過程,早期如果沒能撫養孩子而形成情感依戀關係,後期就很容易在管理過程中失去管理權,你管他,他就會恨你。”

  據李玫瑾分析,李磊性格好鬥,常與人打架。這些都體現出他不太成熟、不太懂事的性格特點。

  始終令人驚詫的是,作案之後,李磊沒有尋找藏身之處,而是選擇去海南三亞旅行,被捕後還稱“三亞真好,如果有來生,一定來三亞”。

  “他殺了那麼多人,還有心思去享受。那麼對這種人而言,藏起來是很痛苦的,是需要忍的。他忍不了,就一定要揮霍。”據報道,李磊在逃亡期間瘋狂揮霍,每天花錢過萬元。李玫瑾分析認為,李磊存在著嚴重的心理缺陷。

  接觸了很多聳人聽聞的殺人案件之後,李玫瑾發現,早期的教育和撫養,對一個人的心理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她利用自己的部落格“農家小院”來發表“心理撫育”系列博文。

  她寫道:“只有建立了幼兒對撫養人的依戀,才能發生幼兒與撫養人的‘心理上的依賴關係’,這種含有感情成分的心理依賴關係,會使兒童自覺自願地接受撫養人在管教和觀念方面的影響。如果人在生命的初期沒有形成過這種心理依戀關係,那麼,人的心理異常發展的可能性就會增大。這種人容易形成冷漠、拒絕他人、無情殘酷等性格。”

  李玫瑾認為,父母一定要親自撫養孩子,“要建立孩子對父母的依戀情感,同時還要有性格方面的教育,要讓他想到別人,不能以自我為中心,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她認為,沒有接受過很好的性格教育的孩子,往往會出現弱能的情況,體現為自尊心特強、脾氣大。“當其成年以後,只要遇到問題,遇到麻煩,就有可能出現危險的結果。他不會用複雜的方式處理,只會用最簡單的方法解決。”

  李磊就是其中的典型,情感教育的不連續和性格的缺陷,使他最終將屠刀伸向了自己的骨肉至親。

  “當你擁有一個孩子的時候,教育就已經開始了。”李玫瑾教授説,“可惜的是,在獨生子女時代,父母沒有試驗期,當你終於明白撫育的道理時,可能已經錯過了最佳教育期。”

  專家呼籲:國家應建立心理干預機制

  “如果有人對他進行了心理干預和治療,李磊這樣的慘劇是可以避免的。”羅大華教授説,“傾訴是最好的釋放。如果有人與他談話、做工作,那是很有效的。當事人自身也希望有人疏導,希望消極情緒在心中的鬱悶能夠得到發泄。然而,現實中恰恰沒有人去幫助他。”

  “目前,社會上收費的心理諮詢門診很多,如北醫三院、人民醫院等很多醫院都有,但在我國畢竟不像國外那麼普及。”羅大華教授説。

  羅大華認為,在心理健康的維護上,家庭教育是第一關,學校教育是第二關,然後就是單位等社會組織。“我們歷來的傳統,是把心理問題看成思想問題,單位管思想教育,但是思想教育不能代替心理衛生工作。因為思想教育往往是領導與被領導的教育關係,而在心理健康教育中,雙方是平等的。這也是我國心理學發展水準低造成的結果。”

  羅大華教授介紹,目前,許多中小學已經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學校內配備了相應的心理教師,大學裏也都設有專業的心理諮詢機構。如清華大學心理諮詢中心,雖然設在較為偏僻的舊宿舍樓,但打來電話預約心理諮詢的在校學生,仍然很多。

  “大中小學大多能按照要求成立心理諮詢中心、配備心理教育課,但社區還沒有到位。要將心理衛生工作做到社區,做到基層。”羅大華説。

  據記者了解,早在1985年,衛生部就曾指定四川省衛生廳牽頭、湖南省衛生廳協同起草《精神衛生法(草案)》。這部《精神衛生法》被各界寄予厚望,但歷經24年10次修改,仍未出臺。目前,全世界已有130多個國家擁有自己的精神衛生法律,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進程遠遠落後於它們。

  “要立法,要有制度保證。”羅大華認為,“如果《精神衛生法》通過審議頒布出臺,之後肯定就會有政策出來,從法律上保證相關機構的設立,從中央、省級到縣市級、社區基層,都有一套組織,就會比較受重視,得到落實。現在我們沒有制度保證,而是靠義務、靠志願者、靠學者。這樣的話,心理健康工作就不那麼容易開展。”

  “如果將心理健康看做與身體健康一樣重要,國家有一定的投入,有一套制度的保證、機構的保證,這樣應會減少很多因心理問題而導致的自殺、精神病和犯罪。”羅大華最後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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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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