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劃疆而治”的養老保險,在浙江將邁出重要的改革步伐。記者日前從浙江有關部門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職工養老保險將實現省內自由轉移。
根據此前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的決定》,浙江省對養老保險的自由流轉將不設置任何條件:“參保人員在本省跨統籌範圍流動的,應當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個人賬戶檔案和儲存額,各地對省內養老保險關係轉移不得設置限制條件。”
相關人士解釋,這一新的規定,意味著職工如果從一個城市“跳槽”到另一個城市,自己的養老保險關係可隨本人的流動而自由流轉。此舉也使浙江養老保險改革走在了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