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退休老人,發起了一場有5萬餘人參與的稀有官司,7年裏他屢訴屢敗,卻又屢敗屢訴,雖然只是為了一筆每月2元的“蠅頭小利”,但他抱定一個樸實的信念——總得有人去較真
如果沒有自學法律,王合安的退休生活也許會很無聊。可眼下,他的生活因為一場接一場的官司而豐富起來,甚至,變得精彩起來。
一週前,河南一家媒體報道了72歲的王合安為2元錢打公益官司的新聞,而且,這已經不是一個人的官司,而有5萬餘人參與。他的知名度一下子走出了小小的河南新鄉103廠宿舍,走向全國。從不上網的王合安,在兒女的指點下,學會了在網上查看大家對自己的評論。“可以看百度,還可以看那個啥……搜狐?不是,不念搜狐,是GO……O什麼的”。老伴兒在旁邊補充説,是“古狗”(GOOGLE的諧音)。王合安接著説,對,上這兩個網站,把我的名字打進去,能出900多項,都是關於我打官司的。他邊説邊樂,白色的眉毛往上揚起,全然沒有為這場官司苦惱7年的神色。
2001年7月,王合安發現自家的煤氣收費單上,多出了2元錢的燃氣表維修更新費。他向到府收費的工作人員詢問,對方回答説,氣表都有使用年限,現在收費,等換了新表就不收錢了。王合安覺得很不妥:“用戶向燃氣公司買氣,咋換氣表讓用戶出錢?這和去市場買菜,秤壞了不能讓買菜的出錢是一個道理。”
在繳納了4個月的氣表維修更新費後,王合安拒絕再繳納這“不明白的費用”,並將當時的新鄉市燃氣總公司告上了法庭。
王合安在河南新鄉103工廠工作了一輩子,他的崗位是質檢員。廠裏的很多老人都記得,王合安是個以“嚴格和較真兒”出名的人。30多年前,王合安已經是廠裏的質檢小組長。在那個全民都搞大躍進的年代裏,廠裏的生産由政工幹部把持,生産線上日夜加班,質檢環節顯然跟不上了。政工幹部從車間臨時調來幾個人,讓他們去檢查廠裏生産的軍品,而把原來的質檢員調去檢查民品。
“這不是胡鬧嗎?軍品的質檢要求多嚴格啊,沒受過訓練的人怎麼能去做檢查、怎麼能保證品質?”王合安第一個站出來反對。在他帶動下,廠裏的其他質檢員都拒絕給未經自己檢驗的産品蓋章。這個“事件”讓政工幹部大為光火。最後下令:再刻一個圖章,給軍品蓋上。蓋著新刻圖章的軍品被送到北京相關倉庫,可接收人員只認過去頒發的圖章。“事情鬧大了,北京方面專門派人來調查,最後説我們是對的,再改回由專業人員做質檢。”多年以後,回憶起這段抗爭,王合安的臉上露出笑容。這笑容讓他額上的抬頭紋變得更深。他已經是72歲的老人了,執著的性情卻越加勃發。
狀告燃氣總公司的官司很快判下來,王合安毫無懸念地敗訴。被告當庭出具了一份原新鄉市物價局文件,法院認定被告每月收取2元氣表維修更新費合理合法。但王合安仍拒絕繳納。其間,燃氣公司和他來溝通。“他們和我説,你就別告了,你家氣表維修費不收了,再給你一些免費用氣的額度。被我拒絕了。要是鄰居們知道我為這一點小利就和解了,那該怎麼看我啊。”
2005年3月,王合安收到燃氣公司通知,再不繳費就停氣。三天之後,他家煤氣果然被停,受到牽連的還有樓上的一戶人家。煤氣公司直接把通往這兩戶的管道拆了。樓上的住戶一直沒來找王合安抱怨。直到幾個月後,王合安才知道,燃氣公司在停氣前,已經私下安撫了那戶人家。
王合安買來電磁爐,扔掉了燃氣灶。這沒有給他的生活帶來太大變化,只是影響了每週一次的家庭聚會。一個電磁爐顯然不能滿足同時給14個人做飯的需求,於是家庭聚會改為在子女家輪流舉行。子女們從不反對王合安去打官司,“父母退休了,總得做點事才好。他每天在外面跑,就當是鍛鍊身體吧。”
王合安退休後,從大女婿那裏拿來一些法律書籍自學。現在打官司用到的法律知識,大多來自那幾本早就掉了封皮、連圖書釘都早已生銹的圖書。王合安説,書雖然舊了些,可裏面的內容還是有用的。這些年來,他參加了新鄉老齡委的法律諮詢志願者工作,幫不少人寫過訴狀,他甚至還收到了一面表示感謝的錦旗。
如今,王合安每天的生活這樣安排:早上大約六七點出門,和老伴一起騎自行車到15里之外的游泳池冬泳。回到家裏,用電磁爐做點吃的,休息一下,再騎車去法院打聽消息,或者,去別的居民小區為自己的官司做宣傳、徵集原告。
他專門做了一塊告示牌,寫明自己狀告燃氣公司的原委,“其他願意打這個官司的,都可以到我這裡報名。按照法律精神,如果勝訴,所有原告都可以獲得賠償”。他把告示牌插在自行車前車筐裏,所到之處,總能引起很多關注。
“我家也交那2塊錢,太不合理了。你幫我們打官司收錢嗎?”
“不收錢,也不用你出庭。你回家找一下交燃氣費的發票,寫上你的名字、身份證號給我就行。再不然寄到103廠宿舍也行。”
每次宣傳回來,王合安都能收到一堆燃氣費發票,上面無一例外地寫著每月2元的氣表維修更新費。晚上,他戴上老花眼鏡,和老伴一起整理這些發票。登記好名字、身份證號,然後把每張收據疊成統一大小,每25張用訂書機訂成一沓;再用錐子打上洞眼,用一根結實的白繩穿起來,然後收進一個紅色的紙板酒盒中。紙盒上寫著這家酒廠的廣告語:“交個朋友。”
在這場官司中,王合安確實交了很多朋友。最初和他一起打官司的,是103廠宿捨得100多戶鄰居,再後來是其他小區的1000多戶居民,最近一次統計,已經有1萬多戶人家了。王合安從新鄉市官方公佈的統計數據得知,新鄉平均每戶有3.2人,他把這兩個數字相乘,得出了共有51148人參與這場訴訟的結論。“燃氣費是按戶收取的,我這樣算沒錯吧。”末了,他又略帶神秘地説:“其實,這尾數148是我特意選的,你知道148是什麼意思吧?要司法!咱們國家的好多法律援助電話都是這個數!”
新鄉本地的電視臺,曾經拍攝過王合安2元公益官司的出庭情況。500人的審判大廳,一早就被四面趕來的市民坐滿。開庭前的隨機採訪裏,所有市民都希望原告贏。王合安沒有請律師,他帶著一頂象徵勝利的紅色帽子出庭。“你去市場買菜,秤壞了,難道還要買菜的人出錢去換?氣表也是這個理,要維修更換,應該燃氣公司出錢嘛!”庭上隨即爆發一陣掌聲和笑聲。法官不得不敲了錘子:“請安靜,請安靜。”
之後,王合安再度提出了燃氣表的産權問題。既然市民出錢買了表,産權就是市民的,市民有權不讓燃氣公司換表;如果産權是燃氣公司的,憑什麼要用戶為這個表買單?對方律師沉吟半晌,答:“物價局不是界定産權的單位。我們無法超越職權。”庭上的氣氛顯然對王合安有利,可結果還是他敗訴。
和壟斷部門打官司,王合安不是第一次了。
2000年1月15日,王合安去郵局寄信。這是為外省一個求助者代寫的訴訟狀,當天已是最後的起訴限期。回到家中,王合安整理票據時發現,郵戳的日期蓋的是1月16日的章,這意味著將失去訴訟的權利。王合安立馬騎著自行車趕到郵局,要求改郵戳。郵局的工作人員不理會他的要求,他又找到辦公室,還是沒人理睬。他索性到郵局大廳嚷嚷起來,召集了一些旁觀者做證人。然後將郵局告上法庭,認為“郵戳早産”侵犯了自己的起訴權利,要求郵局賠償他兩次到郵局停自行車的車費,共計0.1元。這場官司他獲得了勝利,法院判郵局賠償他0.1元,並且出具了1月15日發信的證明。
2000年12月,王合安居住的103廠宿舍改為市自來水公司集體供水,但附加了一個條件:每月每戶至少按3噸水收費。可實際上,很多人家都用不到那麼多。比如王家,一直提倡節約用水,總是把洗臉、洗菜的水留下來拖地,之後再用來衝廁所。兩個月後,王合安逐漸了解到,有的居民不願意浪費錢,快到月底的時候,就擰開自來水龍頭放水,直到水錶指示到了3噸才罷手。“這太浪費了。”他忿忿不平地把自來水公司告上了法庭。
自來水公司辯稱,此舉是在考慮水錶精度的基礎上,為了彌補供水單位連續性供水的固定成本和經營成本而採取的合法措施。王合安則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搬了出來:你這純粹是一種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的違法的強制交易行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品質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等公平交易條件,否則,消費者有權加以拒絕。
後來,自來水公司給王家退回了幾個月來多收的污水處理費。“好像只有幾塊錢。”王合安回憶。這場官司最終沒判他勝訴,可是自來水公司從此撤銷了每月最低消費的條款。王合安覺得,自己還是勝利了。
2元錢的燃氣表維修費官司,至今已打了7年,先是起訴燃氣公司,打了兩場民事官司,然後又起訴政府部門,打了3場“民告官”的行政官司。王合安對於官司的勝負,早已不在意。他看重的,是有5萬多人和自己一起,在為爭取合法權益努力。“總得有人去較真兒,不是嗎?”(記者 蔣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