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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産孕婦母親拒絕認女婿 醫院稱會給家屬交代

時間:2007-11-24 12:30   來源:中新網
  21日下午4時左右,一名孕婦因難産生命垂危被送到朝陽醫院京西院區治療。由於丈夫拒絕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在搶救了3小時後,醫生宣佈孕婦搶救無效死亡(本報昨日報道)。昨日,死者李麗雲的母親抵京後趕到醫院,對於首次見面的肖志軍,李母的“見面禮”除了不認這個女婿之外,還先後4次拿礦泉水瓶砸他。對女兒的死亡,李母表示,醫院和肖志軍都要為此負責。

  死者母親不認“女婿”

  昨日下午1時40分左右,李母與肖志軍一同出現在朝陽醫院京西院區的太平間內。這位45歲的母親身材略顯消瘦,兩眼腫得通紅,臉色暗黃。

  “我可憐的孩子啊,你怎麼説走就走了,也不讓媽看你一眼。”李母抱著李麗雲的屍體痛哭不已。李母説她21日晚9時許得知女兒死亡的消息後,坐當晚12時的火車趕來北京。

  “我根本就不認識你,你是怎麼把我女兒騙來的?”李母對站在面前的肖志軍大喊。李母説,李麗雲根本就沒和家裏提起過肖志軍。

  説到女兒的死,李母使勁用拳頭捶打胸口,接著,她抓起一瓶礦泉水,朝肖志軍的頭上砸去。一邊砸,一邊大哭:“你為什麼不簽字,你是她什麼人啊。你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

  昨日下午,李母回憶女兒生前的一些事時情緒激動,先後4次用身邊的礦泉水瓶打肖志軍。肖志軍沒有躲閃,口中一直重復著:“我老婆只是感冒呀,她不用動手術。”

  肖志軍稱,昨日早上8時許,他到西站接的“岳母”,而李母根本不承認他這個女婿。

  肖志軍説能理解李母現在的心情,他覺得對不起岳父岳母。這一輩子他不會再結婚,會想辦法賺錢,養活兩個老人。

  醫院稱會給死者家屬交代

  昨日下午,醫院幾名負責人向李母詳細介紹了李麗雲入院接診、急救情況。

  李母開始對醫院顯得很不信任,提出了自己的種種質疑。李母認為,女兒的死,醫院和肖志軍都有責任。由於李麗雲的父親還沒趕到醫院,李母決定等李父來了之後,再與醫院商量女兒的後事問題。

  昨日,朝陽醫院京西院區黨群部主任謝紅峰表示,醫院在任何時候都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做事,醫院會接受衛生部門的核實調查,給死者家屬及公眾一個真實的交代。同時會協助家屬做好死者的善後工作。

  兩律師願無償助家屬告醫院

  昨日下午,北京市扶正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來到朝陽醫院京西院區,表示願意無償為死者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家屬和醫院打官司。

  扶正律師事務的張浩然律師説,按照我國現行的醫療法規,醫院在實施手術時,必須徵得病人或其家屬、特定關係人等的簽字,這是對病人就醫權的一個保護。但恰恰是這一規定使得一些特殊情況下,病人的生命權無法得到完備的保護。這種“不簽字不手術”的醫療規矩一定要改,任何時候都是人命關天,救死扶傷永遠是第一位的。

  張浩然繼而解釋説,醫院讓患者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是患者對自身病情和治療方案知情權的一種認可,但不應讓患者帶著極大的心理負擔來決定動不動手術、動哪種手術。在大多數發達國家,手術前並不需要簽字,只盡告知義務即可。(劉澤寧)
編輯: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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