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ATM機前排隊取錢,早已成為市民生活的一個普通場景。然而,15日,一位市民卻反映他從ATM機中取出了假幣。
12日中午,張先生打算回濱州老家,於是就到離住地不遠的二環東路上的某銀行ATM機取了100元錢,取完直接裝進了錢包。然而當天下午,他去汽車站買票時,售票人員卻告訴他,這100元是假的。他無法相信,中午剛從ATM機取出的錢怎麼變成假幣了?應他要求,售票人員又驗了一次鈔,事實再次證明,錢是假的。無奈之下,張先生又到另外一個取款機取了錢,才買上回家的車票。
14日,張先生回到濟南後,立即來到當時取錢的那家銀行,想要求退還。一位大堂經理告知主任不在,讓他下午5點後再來。下午5點時,張先生過去,又被告知主任還是不在,請他第二天再來,並説只有主任才有權看監控錄影。
15日,張先生第三次來到這家銀行。該支行劉主任説,張先生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那張假幣是從該行的取款機取出的才行。張先生當時沒有列印取款憑證,而且即使有取款憑證,也很難證明這張錢就是從該行的取款機取出的。由於沒有足夠證據,銀行不能給張先生賠款。
張先生提出要看監控錄影,劉主任表示,監控錄影也不能在客戶取錢時辨別紙幣的真假。而且按銀行的規定,只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執法人員調查時才能看監控錄影,並建議張先生去派出所報案。之後,張先生向110報了案,派出所不受理,原因是張先生從那個銀行取款機取出錢之後又去其他地方了,無法證明這張假幣就是從那家銀行的取款機中取出的。
張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我自己怎麼也沒法證明這假幣是從那家銀行取款機取的,只能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