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2月1日(臘月二十五)開始,五環路以內各零售網點就可以開始賣煙花爆竹了。昨日,市安監局公佈了《北京市2008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儲存、銷售工作實施方案》,稱五環路以外各零售網點銷售煙花爆竹的時間,須按照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時間銷售。去年北京市共有2227家零售網點,今年網點的數量正在研討中。
布點規劃需向社會公佈
據市安監局一位負責人介紹,從動員部署、貨源準備到産品回收,將從今年11月開始持續至明年3月。今年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選點工作,要結合以大型連鎖企業建立的連鎖網點、專營單位建立的直銷網點、街道辦事處確定的大型零售網點為主體,以個體零售網點為補充的原則,進行許可審查。
今年全市12家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將全部安裝電子眼。零售場所的存放區和銷售區必須進行隔離。也就是説,零售場所應至少保證裏外間的格局。
按規定,11月20日前,各區縣安監局要完成本區縣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點規劃,布點規劃情況要在區縣安監局辦公場所和機關網站向社會公佈,以方便零售經營者申請。
2月1日前需完成第一輪配送
明年2月1日(臘月二十五)前,各批發企業要全部完成零售網點的第一輪産品配送。對五環路以外零售網點的産品配送,要結合零售經營許可證的許可時間進行。明年2月1日(臘月二十五)至2月21日(正月十五)為五環路以內各零售網點的銷售時間,五環路以外各零售網點的銷售時間按照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時間銷售。
“各區縣安監局要組織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所有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培訓工作不得收費。”該負責人説,12月9日、23日和明年1月6日,市安監局將分3批完成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倉庫保管員和零售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培訓教育、考核發證工作。(記者林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