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校的老師與學生張某在課堂發生口角,被學生打成輕傷。記者昨天獲悉,西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張某現年20歲,案發前在西城區一所成人高校讀書。據劉某陳述,當日他點名點到張某時,問張某上次課為什麼沒來,張某説不知道。“我問他這課你還打算上嗎?他説不上就不上,説完就往外走,我側身讓他過去,並讓他快點出去。”劉某説,這時,張某突然一拳打在他的左眼,“我可能是抓了他一下,之後他又打過來一拳,打在我鼻梁骨的位置,當時流了很多血。”兩人隨後被同學們拉開。
不過,其他在場的同學證言,當劉某讓張某出去時卻站在過道擋著,張某讓劉某讓開,劉某不讓,張某就從劉某身邊擠了過去。劉某揮手打了張某後背一拳,兩人就打了起來。
案件審理期間,雙方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由張某一次性賠償劉某經濟損失2萬元,劉某對張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認為,張某不能妥善處理與他人發生的糾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鋻於張某自首,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取得諒解,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記者裴曉蘭)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郭碧娟
原稿件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