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來,四川省各級學校中已有98人因腐敗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其中包括多名高校領導幹部。高校腐敗案件頻發,在四川省紀委查辦的重點行業腐敗案件中居於首位。本應是進行人才培養、學術研究的“象牙塔”,卻為何無法抵擋權錢交易的侵蝕,而成為腐敗高發區?在下面這些懺悔錄中可窺見一斑。
高層次人才也能“高規格腐敗”
張忠元,成都中醫藥大學原黨委書記,教授、碩士生導師。范昕建,成都中醫藥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據檢察機關指控,二人在2006年至2012年之間,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財物共計1280萬餘元。目前二人已被提起公訴。
曾黃麟,四川理工學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曾是神經網路研究方面的專家,也是該領域在國內的領軍人物。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期間,曾黃麟先後在學院的工程建設、後勤服務等工作中,收受賄賂共計353.5萬元。2014年6月26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蘇智先,四川省綿陽師範學院原黨委書記,2004年至2012年期間,在學校新校區擴建中多次批條子、打招呼,先後收受現金860萬元。該案涉及學院多名中層幹部,涉案金額均在100萬元以上。案發後,四川省紀委責成該學院重新審計涉案工程,僅核減資金就達1.78億元。2014年2月8日,四川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蘇智先犯受賄罪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張忠元:在高校當官沒有更多實權,既不是官,也不是僚,只不過相當於封建社會時期的“品”而已。因此,總是想把這種虛名與實惠結合起來。正道不行就走歪道,把權欲變為對利益、金錢佔有的慾望,從而走上重大經濟犯罪的道路。
總是把社會負面消極的東西看得太多,想得過重,自己丟掉了做人的底線,反而還認為天經地義、理直氣壯,用流氓理論、強盜邏輯為自己的無恥與荒誕辯護,為自己的心虛與理虧壯膽,但最終必然是受到黨紀和法律的嚴懲,為自己的罪孽埋單。
范昕建:從1994年11月黨組織派我到宜賓筠連縣任科技副縣長,到2005年6月成為成都中醫藥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10年間組織上一直把我作為“四川省高層次複合型人才”培養,但我沒有正確對待和珍惜。18年間我從沒有參加過組織上安排的任何一次黨校或行政學院的脫産學習,平常又以忙為由不加強個人的學習,逐漸産生了驕傲自滿和享樂主義的思想。
曾黃麟:在我的腦袋裏,總有一個“攀比”和“貪”字在作怪。我以前還公開説過,我的博士同學中任何一個人,不管他在國內還是海外,沒有一個人不是千萬富翁。而我奮鬥了一輩子,夫妻倆合夥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萬元。
自從當上領導之後,結交的人多了,出入于一些形形色色的社會場所,貪圖享受的思想開始蔓延氾濫,以前單純的學者思維和品性被衝擊殆盡,共産黨員的黨性修養更是被拋之腦後。在花花世界中,立場不堅定,不辨真善美與假醜惡。事實上,我以各種方式收了錢,還認識不到自己是在收受賄賂,這是貪慾使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扭曲。
高校基建:一任性就放肆,一插手就墮落
近年來,各地高校相繼迎來大發展、大投入時期,一些高校物資採購和後勤服務資金動輒上億元,大學城的建設投資更高達數十億元。一些主管基建的高校官員與開發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結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蝕學校基建項目費用,高校腐敗問題在這一領域集中顯現。
張忠元:口裏講反腐倡廉,幹的卻是腐敗勾當。對涉及人財物的部門和高層崗位人員,甚至包括校領導,我都注意談話,提出要求,對自己卻放任、放縱、放肆。在工程項目上來者不拒,甚至連人際關係還不清楚,就敢安心收受。不管金額大小,都敢通吃,也沒有想過能否為其辦事,也不推辭,沒能給別人辦成事也心安理得。
范昕建:最初在一些蠅頭小利上嘗到甜頭,然後一發不可收拾,就像染上毒癮一樣,與社會上各種唯利是圖的商人從吃喝逐漸演變為權錢交易。
我插手了一些基建工程項目,謀取了私利,以至於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幾年來亂象環生,一些中層幹部違紀違規行為較為普遍,校風受到影響。“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次我校一批幹部被查處,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蘇智先:我作為學校班子的班長,從2009年學校建設工作開始,就被蜂擁而至的金錢利益攻破,衝昏了頭腦,進入了怪圈,走向了邪路。另一方面,對家人也沒有管好。我的家人在與一些部門接觸過程中,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在一些不該家人參與的場合也參加了,而我沒有及時阻止或者阻止不力,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獨攬大權:拍腦袋決策,拍屁股落馬
隨著高校自主管理權的擴大,權力封閉運作的趨勢也加大。強勢的校領導藐視民主集中制原則,把“群英會”變成“一言堂”,權力過度集中,內部監督流於形式,外部監督機制缺失,尤其是基建部門權力大且缺乏應有的控制,為權力尋租提供了溫床。
蘇智先:2007年在一項融資過程中,由於對行業不熟悉,對政策不熟悉,對招商引資風險評估缺乏意識,前期調研工作也不深入,只憑拍腦袋去做事,給學校帶來了很大損失。
曾黃麟:在新校區建設中,我沒有堅持凡事先在黨委會上討論、彙報,常常由基建委員會代替黨委進行決策,而且決策過程缺乏民主,導致監審不力,學校的發展、建設出現問題。我認為自己是學院的法人代表,權力慾望膨脹,集學校的權力於一身,成為行賄受賄的關鍵人物,成為違反黨紀國法、污染清凈校園的罪魁禍首。
記者後記
高校腐敗不僅對科研發展不利,對人才培養、學風校風也會産生巨大傷害,是對教育公平、公民受教育權的變相侵蝕。採訪中,有反腐專家呼籲,應當從堅持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相分離的原則改革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加強對高校的外部審計和監督,將高校置於社會監督與法定監督之下,並加快建立高校財務公開制度,讓象牙塔多曬曬陽光。維護高校的風清氣正,須健全監督制約機制,讓高校領導幹部的權力公開健康運作。(半月談記者 吳光于)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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