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發佈的《關於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2014年本市高考外語口試不單獨進行,高考錄取過程中凡對外語口試有要求的學校與專業,均使用當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外語口試成績等第。下周起,應屆高中生將由學校組織2014年高考集體報名。
對於非戶籍的外地隨遷子女的異地高考報名條件,《通知》規定:
■ 一類是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第二類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對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的考生,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並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的畢業生,只可以參加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其中應屆畢業生還可參加明年5月招收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的專科層次錄取。(記者 張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