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廳向各市教育局、直屬中學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遊學等有關活動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增強協調、服務和應急管理能力,加強和改進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遊學等活動的管理。
山西省教育廳明確指出:學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出國夏(冬)令營、遊學等有關活動,組織或與相關機構合作組織學生出國夏(冬)令營、遊學等有關活動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其中設區的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報市教育局備案,其他中小學報所在區縣的教育局備案;要按照一定比例,指派專人隨團參與組織管理,所需費用由學校和合作機構共同負擔,不得轉嫁給學生個人。(記者 田國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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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