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喝得酩酊大醉,還敢開著校車上路,更可怕的是,校車內載著33名學生。近日,校車司機黃某因犯危險駕駛罪獲刑。
黃司機今年40多歲,他是湖裏區一家民辦學校的校車司機。2012年12月12日傍晚,他喝了很多酒。當時正好是放學期間,儘管他喝醉了,卻還是晃晃悠悠地上了校車,開著車去載學生。
這家民辦學校有很多學生,每天都有幾十名學生乘坐校車。當天,黃司機的校車搭載了33名學生。這些孩子,大都是外來工子女,有個別是初中生,但多數是小學生。
黃司機的醉駕行為,將33個孩子的生命置於險境。當時,坐在車上的都是孩子,除了黃司機自己,沒有其他成年人,孩子們身處危險之中,卻都不知道黃司機醉駕。
還好,當校車行駛至湖裏區金尚路岐山路口時,遇到廈門市公安局禾山派出所民警設卡檢查。
遇到民警後,黃司機為逃避檢查,駕車逃離現場,但是,他最終沒有逃過去。剛逃了一會兒,他就在枋湖北二路尚忠路口被民警抓獲。
隨後,民警對黃司機進行了酒測,經查,他的血清中酒精含量為369mg/dl,係醉酒駕車。
近日,黃司機在湖裏區法院受審。法院判決認為,他在下班高峰期間,醉酒駕車搭載未成年學生,忽視未成年學生及其他交通參與人的生命、財産安全,而且為逃避檢查駕車逃離現場,情節惡劣,應予從重懲處。
因此,一審判處拘役五個月零十五日,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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