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河北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關於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在全省範圍內逐步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
《通知》要求每天下午放學前,學校主管教學的部門應逐一對各教學班學生的每日及節假日家庭作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的作業在本校校園網主頁進行公示,暫時沒有校園網主頁的學校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也可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進行公示,以接受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通知》要求公示作業內容和作業用時。公示作業內容要表述清楚,包括具體的年級(班)、學科、作業所在的書本名稱、頁碼。要做到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除語文、數學外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公示的作業都要標明大部分學生的預計完成時間,三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30分鐘,四年級學生不超過45分鐘,五六年級學生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不超過90分鐘。
《通知》強調,2013年暑期前,每個設區市至少要確定一區一縣開展試點工作,其他各縣(市、區)也要選擇若干學校進行試點。在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在全省範圍內推行。同時,先行開展試點的縣、區和學校要充分利用教育網、校園網、校務公開欄以及致家長的公開信等方式,積極宣傳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從而主動接受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從根本上確保學生合理的作業量。
《通知》指出,對於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甚至繼續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學校和個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查處並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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