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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中學教師棍打犯錯學生 當事人:不會打殘廢

2013年03月27日 09:57 來源:浙江線上 字號:       轉發 列印

  老話説嚴師出高徒,但如果“嚴”字過了頭,可能會引發反效果。昨天,龍灣區曙光綜合高級中學的一名學生發帖稱,該校一位老師經常拿棍子打學生的屁股,讓學生“很受傷”。

  經記者調查,當事老師承認曾有體罰學生的行為,但否認近期有類似舉動。面對記者的追問,該老師又改口稱沒什麼印象了。

  目前,校方和龍灣區教育局已介入調查。

  學生小王:用過木尺、鐵尺,現在用空心小棍子

  昨天,一則有關體罰學生的帖子引起議論——“溫州龍灣區曙光綜合高級中學校辦主任吳小鄧老師,平時學生犯錯罰錢,罰錢也就算了,還經常拿棍子打學生的屁股,一打就是五棍十棍。班級裏很多人都被打過,痛得甚至上課坐都坐不下去。今天居然還因為學生上課講了幾句話讓學生回家反省1個月,不讓學生上學。”

  發帖人是該校高二(5)班學生小王(化名),他説帖子裏陳述的內容就是他的親身遭遇。不過,他説,學校通過家人讓他刪帖,他就刪了。他稱想通過發微博讓老師知道這樣不對。

  通過與小王的對話,記者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經過。

  記者:吳老師什麼時候打你的,出於什麼原因?

  小王:上週四打的,因我們寢室衛生和紀律被扣分之類的。我們每天輪流值日,誰值日那天被扣分誰就挨打。

  記者:老師拿什麼打你?

  小王:上學期用木尺,打壞了用鐵尺,鐵的打彎了,現在用空心小棍子。

  記者:用這個打受得了嗎?

  小王:在我前面有個人被打了五下,然後到我的時候,我已經告訴他輕一點了,結果他打了兩下,我就撐不住趴下來了,本來是五下的。

  記者:你們寢室有其他人被打過嗎?

  小王:每個人都有吧。

  記者:老師在寢室打你?

  小王:不是,在辦公室。

  記者:當時邊上有其他人嗎?不會是脫了褲子打吧?

  小王:就他一人,不脫褲子。

  記者:照片上看起來傷得不輕,現在好了嗎?

  小王:剛打的時候火辣辣地疼,第一節課是站著上的,後來過一兩天就好了。

  記者:今天怎麼又讓你回家了?

  小王:今天早上上課的時候,我跟幾個同學講話,然後班主任(吳小鄧)就把我趕回家反省了。

  學生小張:打完之後,屁股特別疼

  昨天下午3點半,記者來到位於龍灣永中街道的曙光中學時,已經是放學時間,陸續有學生走出校門。

  記者攔住幾位學生,詢問小王被打的事情,他們表示有聽説過,但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

  這時,一名男生迎面走來,一問才知道是和小王一個班的。他告訴記者,學生犯錯是要挨打的,比如作業沒寫、地沒掃等等,基本上是用棍子打屁股。

  到學校之後,記者找到了高二(5)班,班裏只剩下幾個學生在打掃衛生。記者問及小王上周被打的情況,一名男生説,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我們班有處罰也有獎賞,很多人都被打過,不過老師打人都是有道理的。”

  據小王所説,上週四,他的同學小張也被吳小鄧打了。

  小張在電話裏告訴記者,那天他因為在課堂上講話,被學生會的人扣分,結果挨了打。“老師就在班級門口打的,其他同學在教室裏都看得到,的確挺‘塌臺’的。打完之後,我一摸屁股,感覺上面一條條呈波浪狀,特別疼。”

  小張説,上個學期他也被打過一次,但挨打次數最多的應該是小王。

  當事老師:我絕對不會把學生打傷打殘廢的

  隨後,記者找到該校校辦主任、高二(5)班班主任吳小鄧。記者説明來意後,吳小鄧一口咬定,“我們是不打學生的。”

  “王成績很好,但比較調皮。”吳小鄧告訴記者,經常上課説話、半夜玩微信,影響了其他人休息,還曾抽煙被抓。鋻於這些情況,他讓小王回家反省一段時間, “什麼時候反省好,什麼時候回校。”

  記者問,小王反映的罰錢和體罰的情況是否屬實?

  吳小鄧表示,“罰錢我們是沒有的,至於體罰,這學期根本沒打。”

  “我問了其他人,都説你打過學生。”

  “這個比較早了,有也是上個學期。”吳小鄧説,上學期技能等級考試,全班近半數學生通不過,通不過就拿不到畢業證書,肯定要嚴抓學習風氣。“我知道教育法裏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但有些學生跟他講了多次,還是不聽,有什麼辦法呢?我承認自己做得過頭了,但我絕對不會把他打傷打殘廢了。”

  採訪中,吳小鄧承認自己拿教鞭打過學生,但又堅稱,“這學期我保證沒打過學生。”當記者表示已向多名學生求證時,他又改口稱, “上個星期我真的沒什麼印象了。”

  對於此事,該校一位姓余的副校長稱,吳小鄧在校工作多年,是一位責任心很強的老師。對於體罰學生的投訴,他們正在進行調查。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龍灣區教育局得知,該局已經獲悉此事,並敦促校方拿出調查結果。據了解,禁止體罰是《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

  溫州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副教授林炎琴認為,作為老師,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是一個基本原則,體罰説嚴重點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因此,不管所教的對像是幼兒還是高中生,都應該充分尊重他們,這點很重要。(徐再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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