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原校長調任新職,新校長尚未任命,浙大校長暫時空缺,因此,今年春季畢業的浙大碩士、博士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原本應該加蓋的校長名章成了問題。近日,教育部回應,可由暫行負責學校行政工作的黨委書記代為行使簽名職責。
教育部表示,依據《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由學生所在高校頒發,一般由學校校長簽名。鋻於浙大校長職位暫時空缺,根據工作需要,浙大2013屆畢業生畢(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所用校長名章,由暫行負責學校行政工作的浙大黨委書記金德水同志名章代替,至任命新校長為止。(記者郭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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