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近日在校園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彈”:由於成績差、學分不達標等原因,368名學生受到成績警告,97名學生被勸退學。
專家認為,對於不合格的學生,高校有權開除,“嚴進嚴出”更有利於高校的發展。
六年完不成學業的學生被勸退
山東大學本科生院日前下發的《2013年春季學期本科學生學籍處理標準及要求》,讓不少學生寢食難安。文件除了照例重申學校的學籍管理規定外,還對368名在校生提出成績警告。其中,對260人降級修讀,對97名學生做出退學決定,理由是“警告甚至多次警告,成績依然很差”。
“成績很差,是指每個學期完成的學分沒有達到最低學分的要求。”山東大學本科生副院長張樹永介紹,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本科生最長可以延遲兩年畢業。目前,山東大學各專業的畢業學分為150學分左右,如果學生每學期無法修滿30個學分,就意味著5年不能畢業;每學年低於25學分,就意味著6年也無法完成學業。
“教育部規定,到第六個學年末,學生學籍就會取消。”張樹永説,山東大學對每個學期平均所修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低於15學分的學生會進行成績警示,嚴重的進行學校警告。多次警告之後,如果學生每個學期實際獲得學分還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並且無法在6年內完成學業,學校會對他們進行勸退。
即便是“勸退”,也並沒有完全給這些學生判“死刑”。據記者了解,這97名學生中,除已延期兩年的16名學生外,其他學生都沒有達到6年的“紅線”。張樹永也表示,如果他們非常渴望完成學業,學校會要求學生和家長簽下“承諾書”,再給學生一個學期的退學試讀機會,並提供一對一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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