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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違規收取工程博士學費 必須立即退還

2013年02月23日 13:4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月19日本報刊發《部分985高校工程博士招生收費説一套做一套》報道。今天在教育部舉行的第二場新春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回應工程博士招生收費問題時表示:“工程博士試點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列入國家計劃內的工程博士招生不得收取學費;違規收取學費的考點單位,要立即退還所有學費。”

  續梅説,各試點單位不得招收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攻讀工程博士,要主動公開招生資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將採取進一步措施,組織專項檢查,對違規收取學費的工程博士試點單位,查實後一律取消工程博士招生資格。(記者李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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