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老師懷疑學生偷手機 踹破學生脾臟獲刑4年
一名小學教師懷疑學生偷了自己的手機,拉到辦公室朝這名學生身上踹了兩腳,導致這名學生脾臟破裂,經鑒定為重傷。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成都)武侯法院判決這名老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去年10月30日,武侯一名老師王軍發現自己的手機和400元現金不見了。經多處打聽後,王軍懷疑是班上11歲的五年級小學生小梁偷的,就將小梁帶到辦公室進行質問。王軍一氣之下朝小梁的肚子上和屁股上踹了兩腳,導致小梁脾臟破裂,雙下肢等多處挫傷,經鑒定後為重傷。
在昨日的庭審中,承辦檢察官認為,王軍暴力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他人重傷,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王軍則認為,當時只是想教育學生,幫助學生,覺得學生始終改正不過來就很冒火。於是,就在小梁的肚子上和屁股上踢了兩腳。當時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也沒有意識到會造成那麼嚴重的後果。
經過約半個小時的審理,武侯法院認為,王軍身為學校老師,應當對學生採取正確的教育,而不是對小學生進行打罵。王軍的行為造成被害人重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武法檢 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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