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錢就能上學,畢業還能拿到政法大學、公安大學的學位,並可以被安排到公檢法部門工作……靠著這樣的廣告,被告人王鵬瑞等人在7年時間內詐騙了330余名學生1900余萬元,近日,北京一中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學生交數十萬元上學遇“陷阱”
2005年6月,胡傑(化名)中學畢業,他聽説一所叫中國經銷商學院經濟科技司法學院的學校,就和父親去房山區青龍鎮的校址了解情況。
學校給胡傑的承諾是,可以頒發國家承認的本科文憑、安排到公檢法等單位工作,公務員編制。
胡傑決定在此就讀,交了包含學費和服裝費在內的5.88萬元。
沒多久,胡傑發現學校根本不正規,“教學水準極低,學不到知識,以前畢業的同學也沒能按當初學校所承諾的到公檢法部門工作”。無奈,胡傑自認倒楣,離校回家。
與胡傑類似,學生喬良(化名)得到的承諾是培訓過後安排其到部隊工作。他交了20萬元培訓費,學校負責人王鵬瑞給喬良出具的收據上註明,“今收到喬良培訓上崗費15萬元”,並稱剩下的5萬元請客用。入學後,學校沒給喬良安排工作,他每次找王鵬瑞詢問此事,都被推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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