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昨天糾正了橫向科研經費屬於項目負責人個人所有的觀念。這位負責人強調,不管是縱向科研經費,還是橫向科研經費,應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教育部2012年12月31日在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關於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加強科研項目管理和規範高校科研行為的3個文件。這位負責人介紹了文件出臺的背景:近年來,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經費均呈現大幅增長趨勢。在科研經費使用管理過程中,有少數高校存在管理意識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嚴格、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尤其是個別科研人員違紀違規使用科研經費現象時有發生,有的甚至違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這位負責人説,3個文件就建立配套的監督檢查措施和獎懲制度作出具體規定,從制度上對科研管理工作的程式予以明確規範,加強了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強化了責任追究。
以《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為例,首次明確院係科研經費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學校、院係、課題組三級科研經費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學校預算管理責任和許可權,建立財政資金支援的科研項目預算評審制度,規範了預算調整程式;加強間接費用管理,明確費用計提方式;完善科研績效管理辦法,建立鼓勵創新、體現科研實績的科研人員績效管理機制;劃出高壓紅線,嚴禁以任何方式套取、挪用、侵佔科研經費,嚴肅懲處違規違紀行為。
《加強高校科研項目管理的意見》要求高校優化考核與監督機制,其中包括創新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創新品質和貢獻為導向的考核、評價和獎勵制度;健全誠信體系,建立科研人員科研誠信檔案;強化監督管理職責,有計劃地開展全過程檢查和審計;建立有效獎懲制度等。(記者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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