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傅莉娟:建議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保護婦女權益

2015年03月07日 14:53:0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7日北京消息 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記者會,福建省福建主席吳洪芹、湖南省益陽市委書記魏旋君、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珠海格力集團董事長董明珠、中航愛飛客公益基金會秘書長李欣蓉等5位全國人大代表就“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促進婦女發展”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發佈會上,記者向傅莉娟提問:我們了解到您在湖南婦聯工作期間,為反家暴的司法實踐作了很多的工作,相信您也了解,我國家庭暴力的現象還是存在,甚至在一些地區這種現象非常的嚴重,請問您有什麼建議?

  傅莉娟回答説,家庭暴力可以説是世界上比較普遍的問題,也是不分文化、種族、性別,都是比較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可以説,在我們看來,沒有哪個地方的家庭暴力是特別嚴重,或者是哪個地方家庭暴力是不特別嚴重的,從這個角度來説,反家庭暴力並不會因為我們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而自然消亡。我在婦聯工作期間,家庭暴力一般存在於男女的性別之中,主要就是男性對女性的一種身體、精神方面的控制。從婦女權益的維護角度來説,我認為有三個層面的工作可以做,保護婦女免受家庭暴力。

  第一,從國家層面,要儘快制定並出臺“反家庭暴力法”。從頂層設計方面,要制定一些相關的制度設計,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這個方面,特別是根據反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制定一些相關的規定。比如人身保護令、警察的誡勉談話制度、臨時庇護和監護的制度,在反家庭暴力法的框架裏面應該針對家庭暴力的特殊現象制定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整合我們的法律資源和整合政府和社會的資源,這樣可以構築起維護婦女權益、反對家庭暴力的強大的法律保護網路。

  第二,在我們的職能部門中要建立一個多部門合作的協助制度。一部法律的實行,不是哪個部門單打獨鬥可以完成的,特別是反家庭暴力法。可以説在推動反家庭暴力法這項工作時,婦聯起了很多的作用,但是真正把這部法律落到實處,一定要我們各個職能部門聯合起來,同時要借助社會的力量,形成一種官方的和非官方的或者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兩個系統,一起來聯合。比如在湖南長沙市,目前我們正在探索一種制度,就是整合部門和社會力量的資源,這中間就有法院、公安、民政、婦聯、社工以及律師。只有建立這麼一種機制,整合政府和社會的資源,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就比較到位。

  第三,從婦女的層面來説,一定要賦權婦女。無論是立法還是執法以及保護婦女權益的過程中,一定要有這麼一個理念,就是以受害者為本的一個理念。在處理相關的案例過程中,一定要尊重她們自己的意願,因為只有她們身處其中,她們自己的需求和意願是最符合她們需要的,作為旁觀者來説,有的時候給她們出的主意,不見得適合她們自己生存和發展。

  傅莉娟説,面對個別的案例,我們一定要給予她們足夠的支援,這種支援有政府的,也有社會的。比如給她們提供足夠多的機會,比如給她們提供在受了家庭暴力以後進行的心理諮詢,在她們無家可歸的時候,給她們提供一些臨時的庇護。對於那些沒有技能的,我們要給她們提供相關的技能培訓。只有這樣,才能幫助她們樹立信心,這也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助人者自助。只有她們自己強大起來了,反家庭暴力才真正作到位了。這是我在省婦聯工作的一個切身的感受,這次在兩會上,我也帶來了這麼一個建議,就是剛才講的第二點,建立多機構的反家庭暴力的一個合作機制。我們認為,反家庭暴力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台灣網 李寧)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