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北檢方週一傳喚柯震東 採尿剪髮送驗(圖)

2014年08月30日 09:18:3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北檢方週一傳喚柯震東,採尿剪髮送驗。(臺媒圖)

臺北檢方週一傳喚柯震東,採尿剪髮送驗。(臺媒圖)

  台灣網8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藝人柯震東吸食大麻毒品案,由於柯淩晨才返臺,臺北地檢署29日與警方開會後,決定由臺北市刑大警察到桃園機場將傳票送達交付給柯震東。要求柯在下週一上午9時30分向北檢報到説明,換言之,柯震東回臺第一晚可以好好休息。

  臺北地檢署指出,檢方審酌柯震東非現行犯,沒有徑行拘提的事由,依法開出傳票,由警方在柯入境時送達,要求柯到案説明,昨晚臺北市刑大警察前往機場,當面送達傳票後即離去。

  針對柯震東經紀人要求不應“一罪兩罰”,臺北檢方表示,臺灣與大陸的規定不同,柯震東涉嫌施用大麻在大陸為行政罰,並非刑事處罰;但因大麻在臺灣屬二級毒品,在臺灣屬於犯罪,檢察官會依法偵辦,沒有“一罪兩罰”的問題。

  臺北檢方表示,即便柯震東在大陸的行為有涉及刑事處罰,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75條規定”“在大陸地區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因此柯回臺,檢方仍可依法追訴。

  檢方下周傳喚柯震東到案説明,將採尿或剪髮送驗,以確認他施用毒品狀況,並視其情節輕重,施以觀察勒戒處分、戒癮治療,檢方將依兩岸司法互助所取得的大陸方面證據,依法偵辦。(台灣網 高旭)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