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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被控在學運中殺人未遂強制傷害 今出庭説明

2014年07月30日 08:46:4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3月23日晚至24日淩晨,臺灣警方對攻佔“行政院”的學生進行強制驅離

3月23日晚至24日淩晨,臺灣警方對攻佔“行政院”的學生進行強制驅離。(圖片取自臺媒)

  台灣網7月30日消息 “太陽花學運”期間,臺灣“行政院”被學生強行攻佔,引發警民流血衝突。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3名在驅離行動中受傷的學生及民眾,集體提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犯“殺人未遂”等罪。

  臺北地院30日下午14時30分將傳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警局局長黃升勇、臺北警局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4人將出庭應訊。

  對於外界質疑本案法院不公開審理一事,臺北地方法院澄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案屬自訴案件,法官進行調查證據程式,如同偵查階段,不公開審理,並沒有因江宜樺的身份而有特別待遇。

  開庭時間定於30日下午14時30分,江宜樺17時就已安排公務。截至29日晚間,江的行程未變。由於“行政院長”親自出庭,為避免學生動員前來抗議,大批維安人員及轄區警察,事先已前往臺北法院勘查周邊場地,並將視現場情況架設拒馬。

  本案是因“行政院”流血衝突當天,指稱遭鎮暴警察毆打的牙醫師王心愷及大學生林志傑等23人,委任律師尤伯祥等人,直接向北院提起自訴,控告江宜樺及3警政首長,命令警察以盾牌及警棍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涉犯“殺人未遂、強制及傷害”罪。

  臺北法院為厘清真相,破天荒以“殺人罪”被告身份,寄發傳票給江宜樺等人,希望他們出庭説明。(台灣網 何建峰)

在驅離過程中,部分學生激烈抵抗,與警察發生衝突

在驅離過程中,部分學生激烈抵抗,與警察發生衝突。(圖片取自臺媒)

被學生攻佔後的“行政院”大樓,遭到嚴重破壞

被學生攻佔後的“行政院”大樓,遭到嚴重破壞。(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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