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犯下臺北捷運4死命案的鄭捷,昨天遭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死刑;他在移審羈押庭時,面對法官提問態度漠然,表示沒有意見。
檢方調查,鄭捷小學曾和2名女同學發生爭執,自戀的他自覺受傷,立下殺人報復誓言;初中時期受到同學影響,發展出若沒特別表現,無法得到注意的“標記”。
雖然鄭捷早對2名女同學無恨意,但為貫徹殺人誓言,不然就是否定自己,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哲學式價值選擇”,讓他決定啟動替代殺人方案。
檢方指出,為遂行殺人案,鄭捷就讀中正理工學院,以便鍛鍊體魄,但因學業及體能不佳遭退學,此時,強化他提早執行殺人計劃的動力。
檢警更查出鄭捷10多篇的心情雜記中,有數篇以第一人稱撰寫的短篇小説,其中包含捷運殺人、機車砍人事件等情境,成長過程中,雖一名曾告白失敗的女同學,不斷苦勸他回頭,還邀請鄭與女方家人一同外出遊玩,但仍無法改變鄭殺人決心。
5月21日下午4時24分,鄭捷決定執行首起捷運殺人案。他持鈦鋼刀搭乘臺北捷運,列車從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途中,鄭在車廂內隨機刺殺乘客,造成4死22傷悲劇。
新北檢偵查後,認定鄭捷涉犯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所為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手段兇殘、泯滅人性令人髮指,起訴鄭捷並求處死刑。
罹難者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表示,不管求處1個或1萬個都是死刑,最主要是能還給死者一個公道。死者張正翰母親張素密説,即使是求處100個死刑,也喚不回優秀兒子的生命。
鄭捷昨天上午遭起訴求處死刑後,新北法院昨天下午4時許召開移審羈押庭,由新北法院發言人樊季康擔任審判長,鄭捷在庭訊過程雙手抱胸、不斷交換抖腳,且多以“對”、“沒有意見”回答,當書記官將“獲釋”打成“過世”時,他不禁露出笑容。
雖然法扶律師王怡今及委任律師劉繼蔚在開庭時,認為鄭捷並無逃亡之虞,且無殺害2名女同學意圖,但合議庭仍認為被告涉犯殺人重罪,嫌疑重大,情節嚴重且有逃亡之虞,裁定予以羈押。(台灣網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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