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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綠卡”仍有效 每年需向美國政府繳稅50萬

2014年05月14日 08:3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馬英九“綠卡”仍有效,每年需向美國政府繳稅50萬。(網路圖)

  台灣網5月14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的“綠卡”問題曾鬧得沸沸颺颺,雖然馬英九曾宣稱綠卡已經失效;但美國國稅局將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擁有綠卡人士追稅,其中馬英九符合條件,這也創下臺灣地區領導人繳稅給美國政府的國際笑話。

  據臺灣媒體報道,根據美國制定的“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稱“肥咖條款”),美國國稅局(IRS)今年7月1日起要全球性大規模追稅。

  報道以馬英九的綠卡資料向IRS查證,結果對方回函證實馬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要報稅,並得提交外國賬戶供查。據報道,IRS強調,只要擁有美國綠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不再是需要繳稅的美國住民。

  報道稱,依照美國規定,馬英九年薪約600萬元(新台幣,下同),每年必須繳交約50萬元的所得稅;若馬英九現在想放棄綠卡,也得繳交所謂的“棄籍稅”。

  雖然馬英九2008年曾宣稱,綠卡在1980年代後期便不再使用,“已經視同放棄失效”,但由於未拿出相關文件證明,仍引發外界諸多質疑。有網友4月向美國白宮聯署,要求美方説明馬英九的綠卡是否還有效。

  報導引述IRS説法,指綠卡失效的三原則包括“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移民身份被美國移民局行政處分終止”、“移民身份被美國聯邦法院司法判決終止”。(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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