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鬆綁針對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項目。(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針對陸生的“三限六不”政策再鬆綁。原本規定陸生不能打工,但臺當局“教育部”最近發佈“解釋令”,從寬認定,如果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點費,即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臺當局于2011年開放陸生來臺就讀,並訂定“三限六不”的政策,包括限制採認學歷校數、領域及招生總量;及不加分、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不給獎學金、不能打工、不能考照、畢業後不能留臺就業。
臺“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舉例,若某校博士班要求所有博士生都要當研究助理,並視此為寫論文及畢業的必要條件,陸生就可擔任助理,且可比照其他博士生領鐘點費或助理費。
臺“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説,研究生、尤其博士生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助理,是重要且必要的歷練,若獨排除陸生,會影響其受教完整性。
臺“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臺“教育部”已逐步檢討“三限六不”政策,包括每年招生總額倍增;採計校數也由原本41所逐步增為302所。
據報道,臺“教育部”也已協調臺“勞委會”,開放陸生“考證不考照”,即可以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但只取得能力證明,無法拿到開業執照、不能在臺執業。陸生依然不能報名臺“考試院”舉辦的公職或專技等考試。
蔣偉寧説,臺“教育部”除了和臺“衛福部”共同修改相關規定,將陸生納入健保(健康照護,臺灣醫保系統),也把開放陸生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當成現階段突破重點。(台灣網 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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