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職棒大聯盟犀牛隊前捕手猥褻醉女遭起訴。(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5歲的臺灣職棒大聯盟義大犀牛隊前捕手江子健,去年5月間與友人郭昶宏在KTV飲酒歡唱後,涉嫌將一名酒醉女子帶往汽車旅館摸胸猥褻、還動手脫褲意圖不軌。臺北地檢署昨(15)日依趁機猥褻罪起訴江、郭兩人,並以兩人説詞反覆,未見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19日淩晨,被害女子與王姓女友人在夜店飲酒聊天,兩人的友人郭昶宏較晚到。淩晨3時,兩女欲回家,郭見江才抵達夜店,江提議續攤,王女不放心被害人一人赴約,陪她一起到敦化南路的KTV唱歌。
江知悉兩女已在夜店喝酒,仍在店內點1瓶威士忌,不斷對兩女勸酒,並借機觸碰兩女的手,且一再勸阻兩女離去。
被害人的朱姓男友因發現女友遲未返家,持續撥打電話要她回家。郭即開車載她回家,但江見被害人在郭車上酒醉意識不清,要求郭載他與被害人到汽車旅館獨處。
郭在旅館開房間,讓兩人在床上獨處,江即對被害人摟抱並親吻,進而動手要脫對方褲子,女子因而驚醒。被害人不敢激怒江,答應搭郭車子返家,返家後,即向男友訴説遭猥褻,男友立即攝影蒐證,報警處理。(台灣網 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