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檢察官評鑒委員會”認定臺灣“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濫權監聽、泄密而有懲戒必要,並建請黃撤職處分,決議書將於今日陳報臺當局“法務部”轉交臺灣“監察院”審查。另臺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與檢察官林秀濤涉嫌關説部分,也將一併送交臺“法務部”,由“部長”羅瑩雪定奪最後懲處方案。
“檢評會委員”彭文正昨(15)日表示,“檢評會”已針對黃世銘與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濫權監聽、泄密等7大違失作出決議書,建議對黃世銘處以撤職處分。另建議對楊榮宗、鄭深元處以申誡。彭文正説,決議書達40頁,10名“評鑒委員”均簽名,決議書今日應可送達臺“法務部”。
臺“法務部”官員説,將依程式將黃世銘等3人移送臺“監察院”審查。法界人士則指出,“檢評會”提出的懲處方案僅屬建議性質,若臺“監察院”通過彈劾,全案將移由臺“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懲戒包括撤職、轉任其他職務、罰款、書面申誡等,最重可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另方面,“檢評會”針對臺“高檢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也作出長達25頁的決議書,建議各處以警告處分。
臺“法務部”官員説,林秀濤案將交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守煌案則由“部長征詢檢審會”意見後議處,兩人處分結果最後將由“部長”拍板定案。
據指出,“檢審會”排定本週五開會,但因臺“法務部”尚未正式收到“檢評會”決議書,尚未將陳守煌、林秀濤等懲處案列入議程。
而不滿臺“監察院”遲遲未彈劾“檢察總長”黃世銘,永社律師黃帝穎、民間廢除“監察院”聯盟發言人李彥賦、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律師等人,今日下午1時將赴“監院”遞狀,檢舉臺“監察院長”王建煊涉嫌干涉個案、包庇黃世銘,要求“監院”彈劾黃世銘後也應立案彈劾王建煊。(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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