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轉基因産品擬設新規 佔總重0.9%以上須標示(圖)

2013年12月10日 09:5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未來基因作物佔産品總重0.9%,就須標示。(臺媒圖)

  台灣網12月9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目前只開放黃豆與玉米轉基因作物進口,而佔産品總重5%以上就須標示為轉基因産品。臺當局“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鬱美9日指出,未來將會比照歐盟標準,只要佔産品總重0.9%以上就須標示。

  臺灣“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委員會”9日初審“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中討論轉基因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入法。

  姜鬱美在會議休息時受訪表示,目前核準黃豆與玉米的轉基因作物進口,並且一直都有查驗登記,現行規定對基改作物産品,基改原料佔總重5%以上才須標示。

  姜鬱美指出,歐盟目前規定基改原料佔産品總重0.9%以上就須申報,“臺灣當然也做得到”,未來將加強規範,近期會提出預告,並已經和業者溝通,如果有標示不符將開罰。

  現行食管法規定,産品標示不實可罰新台幣4萬(新台幣,下同)至20萬元,而臺當局“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法草案”中,産品標示不實罰款金額將提高到4萬元至400萬元。(台灣網 高旭)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