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昨天晚間10時許,臺北市1名28歲王姓男子,乘坐捷運前往朋友家敘舊。途經臺北車站進行轉車時,1名黃姓女子與他一前一後搭上電扶梯,他突感寒冷而打了個噴嚏,雖用手遮掩口鼻,但手掌卻沾滿鼻涕。王男隨手將鼻涕甩掉,卻不慎沾在前方黃女的褲子上。黃女察覺臀部有濕潤感而回頭檢視,還將王男誤認為色狼,2人因此鬧上警局。
黃女向警方表示,她發現時感覺很噁心,但無法確定這坨不明液體為何,所以希望警方採證後化驗,倘若對方真是沾精惡狼,她絕不姑息提告到底。警方進一步表示,今天下午經過初步化驗後,黃女褲子上的不明物體確認為鼻涕,並非先前懷疑的精液,不過由於黃女附帶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因此警方仍依此罪將王男函送法辦。(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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