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地區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昨日批露,臺灣檢察官每年聲請監聽件數達1萬5312件,是美國的5.6倍,估算下來,每10萬名臺灣人就有44人被監聽,是日本的1929倍!為了維護民眾利益,他將推動“修法”,並提出廢除臺當局“通訊監察中心”。
林峯正指出,監聽涉及民眾利益,美國僅容許監聽人員在監聽設備旁聽取,發現涉案內容才能持續監聽,日本更嚴格,要求必須有第三者在旁監督監聽行為,但臺灣地區監聽包山包海,不但違反人權,“通訊監察中心”的機房更是偷偷設置,成為取得法源依據的罪魁,所以應該廢除。
對於林峯正的指證,臺當局“法務部”並未否認,他們回應指出,全球沒有一處不存在監聽,如果臺灣社會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有意見,可以邀請專家學者討論。(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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