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立委”鐘紹和被控收賄300萬元(新台幣,下同),意圖以“立委”職權協助廠商的“高雄港港外駁油作業計劃”過關。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他8年。
據報道,鐘紹和被控于“立委”任內為讓新加坡廠商港外駁油案順利推動,涉嫌收受300萬元,並召集相關主管機關開會協調,遭到高雄市調查處調查並送辦。
承審法官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鍾紹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追繳沒收不法所得300萬元。
對此,鐘紹和喊冤稱300萬是無對價關係的政治獻金,他絕對沒有藉職務索賄。今天一審宣判後,鐘紹和答覆記者詢問時,只簡單回答“我一定會上訴”。(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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