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彰化縣一名擔任分駐所副所長的警官(約40歲、已婚),前年12月搭載同所剛到職僅1個多月的女警到友人住處飲酒,直到隔天淩晨,該男警官搭載菜鳥女警(30歲、未婚)要返回租屋處時,見女警因酒醉昏睡,將車子直接開到汽車旅館內,趁女警昏睡之際,性侵得逞。
過程中,女警發覺有人親吻才驚醒,將對方推開並躲到廁所內,赫然發現有精液從其下體流出。受害女警案發後雖發現被性侵懷孕(已打胎),原本想息事寧人,不料該名男警卻不斷騷擾,因此提告。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相關規定判處犯案色警4年有期徒刑。(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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