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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不能登出 顏清標不能再選公職

2013年06月05日 16:1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5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臺灣地區會計相關規定修正後,前“立委”顏清標能否再參選公職一直倍受關注。臺當局“內政部”今天下午做出解釋,依臺灣地區相關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不能競選公職”,因此顏清標確定不能再競選公職。

  臺當局“內政部”表示,顏清標“刑期”雖可免,但這個罪名還是存在的,案子也已經判了,因此顏清標確定不能再競選公職。(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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