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考試院”今天可望審議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恤法草案”,隨後送交臺“立法機構”,若一切順利,2016年將啟動公務人員退休改革。
據報道,根據臺灣“考試院銓敘部”規劃,公務人員退休改革朝向“多繳、少拿、延後退”目標,將延後退休金起支年齡,從“85制”改“90制”(不含警消護士等危勞職務)。所謂“90制”,是指工作時間滿25年自願退休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65歲;工作時間達30年以上者,月退金起支年齡為60歲。
此外,臺灣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公家與個人自提比例,將從現行的65%、35%變為60%、40%;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的所得替代率上限不能超過80%。所謂“所得替代率”,是指指公務員退休後平均每月可支配金額與退休當時的每月薪資的比例。(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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