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林姓男子被控成立詐騙集團,招攬大陸地區女子隨機打電話給臺灣男子,捏造各種理由詐騙錢財得逞。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將林男判刑。
根據判決指出,林姓男子被控與友人謀組詐騙集團,在大陸地區成立電話機房後,從當地招攬呼叫秘書,再隨機打電話給臺灣男子,捏造各種理由詐騙錢財。呼叫秘書去年5月間起,從大陸撥打電話與臺灣的被害男子裝熟,建立關係。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就以家人生病需支付醫藥費、欠缺生活費、阿嬤開刀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出資援助。待被害人允諾出錢,再由臺灣據點的車手載公關小姐至指定地點向被害人取款,大陸、臺灣地區的集團成員分工合作,有多名男子受害。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林男所組的詐騙集團是由多人縝密分工才能完成的集團性犯罪,審酌他先前已有詐騙、賭博等前科,竟與他人施用詐術詐財,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一審也判處集團其他成員7月至1年不等徒刑。臺灣“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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