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兩家綠能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林姓夫婦涉嫌以合會等方式吸金,逾10億元(新台幣,下同),臺檢方今天將林姓夫婦等11人聲押。
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林姓夫婦涉嫌從2008年起,以高利率合會、多層次傳銷方式向民眾吸金後,再將吸金所得轉投資礦泉水、土地及光電等公司方式,吸金金額超過10億元,被害人逾1000人。
承辦檢察官黃冠運昨天指揮調查處兵分10多路搜索,並約談林姓夫婦等20多人到案後,其中11人經漏夜復訊,檢察官認定林姓夫婦等11人涉犯違反銀行條例重罪,且有串供之虞,今天清晨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辦案人員透露,林婦夫婦開設兩家綠能公司吸金,綠能公司生産的礦泉水,疑似有找歌仔戲藝人代言;臺檢調昨天除查辦兩家綠能公司,同時查獲另兩家公司以投資複製晝等方式吸金,一併查辦。(台灣網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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