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民進黨大佬吳乃仁涉詐領交際費案審結 法院判無罪

2012年09月05日 11:0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前臺灣證交所董事長、民進黨大佬吳乃仁被控在2004至2006年間,協助時任臺“內政部次長”的顏萬進詐領交際費一案昨(4)日審結,臺灣“高等法院”判吳乃仁無罪定讞。

  法院認為,證交所對於董事長業務聯繫費用未有明確規範,吳乃仁為擴展人際關係出現宴請、招待、饋贈的行為,與公司日後事務推展並非毫無關聯,因此吳乃仁本于董事長職權、依照往例核銷相關費用並無不法。

  法院還出示相關消費單據,其中多為餐廳購買禮品及住宿費用,判斷與吳乃仁的業務有關,因此判決無罪定讞。

  而對於顏萬進被控欺詐部分,法院認為顏萬進在2005年7月向臺灣漢來飯店訂房,費用應該由民進黨支出,事後卻向時任證交所董事長的吳乃仁報帳,已構成向證交所詐財罪名,日前判決顏萬進服刑8個月,後減刑4個月確定。(台灣網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