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因涉嫌在擔任“署長”及防救災官員期間,利用職權在經辦7項“防災救災通訊及監控系統”標案時,利用哥哥黃文宙進行圍標,為廠商輸送利益逾億元(新台幣,下同),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在今(30)日早上6點偵訊結束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在下午5點左右法院已裁定羈押獲准,後移送臺北看守所進行羈押。
臺北地檢署檢方在今天早上依貪污等罪嫌將黃季敏和“消防署”科長蔡木火,以及另兩名業者陸重光、王經武聲請羈押禁見,並諭令黃季敏的哥哥黃文宙交保30萬元、桃園消防局科員葉珍元15萬元、“消防署”科長杜汪濤5萬元、業者金力鵬20萬元、鐘素梅5萬元。
據報道,黃季敏在今天淩晨被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訊時,仍然對於涉嫌貪污一事極力否認,但有業者卻在偵訊時透露不利證詞,指稱曾送錢打點。因此,目前檢方依據相關證據,已朝“經辦公共工程舞弊罪”、“圖利罪”、“偽造文書罪”等方向進行偵辦。(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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