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臺空軍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私刑拘禁江國慶致死案,認為被告一心想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並無因果關係,全案仍不起訴。
在1996年發生女童遭性侵命案,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來年遭軍方槍決。臺北檢方去年5月間偵結案件,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為錯殺。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但因為已逾追訴期,臺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臺“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臺北地檢署續查,要求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
地檢署上午偵結,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殺人罪認定方面,臺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客觀上以強光、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被審判,但被告無從干預審判,主觀上是因江國慶涉有嫌疑,被告等人才為求破案立功實施刑逼,無殺人故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不起訴。(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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