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雪山隧道發生通車近六年來最嚴重的車輛失火事故,臺媒稱原因指向前方廂型車爆胎,後方車輛閃避不及導致連續追尾起火。
今天上午,臺灣高速公路警察採集爆胎車輛的輪胎皮,發現“胎紋”不足,沒有達到規定標準,違反“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認定廂型車駕駛有違規事實,對廂型車駕駛開出罰單,罰款金額新台幣三千元到六千元。
至於廂型車爆胎後,駕駛人的處置作為是否得當,有沒有涉及其他責任,則由宜蘭地“檢署”偵辦。
關於客運駕駛對坪林行駛車輛控制中心(簡稱行控)等了五分鐘才廣播失火消息的指控,行控中心今天公佈了當時的錄音帶,證實在事發之後的一分鐘內就立即疏散。對於排煙速度太慢的質疑,行控中心表示,是因為橫坑的逃生門被路人慌亂中都打開,煙亂竄的情形下排煙速度才會變慢。
行控中心表示,今天雪山隧道復駛後上午全線車流量正常,車流量與事故前的平日車流量相當,沒有明顯增減。(台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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