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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新規賣房須列50米內嫌惡設施 包括陳水扁住所

2012年03月25日 08:4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房仲公會擬將具爭議性的政治名人住所列為嫌惡設施,像是圖中陳水扁居住過的寶來花園廣場,曾因媒體採訪造成居民困擾,未來類似的資訊都必須在房産交易中揭露。(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3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周傑倫母親葉惠美購買豪宅後卻發現窗外面對亂葬崗,怒控建商事前未告知,類似買房糾紛越來越多,臺灣房仲公會全聯會決定修改不動産説明書規範,要求業者賣房前必須詳列建物50米內包括墓園、變電所與瓦斯行等嫌惡設施,甚至如陳水扁住家等有爭議性的名人住所,都必須寫進交易合約中。新規定預計下月報臺當局“內政部”後即開始實施。

  據臺媒了解,臺當局規定房仲業者接受賣房委託後,須製作不動産説明書揭露房地産各項資訊,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此説明書也是日後買方發現房屋瑕疵,據以請求賣方負起責任的依據。臺永慶房屋法務經理吳宜學表示,説明書應記載事項卻沒記載,依法可罰業者6到30萬元(新台幣,下同)。

  島內不動産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去年9月,臺“監察院”以房仲業買賣房屋,最高收取百分之六的服務費實在太高為由糾正“內政部”,為爭取維持服務費上限,業者提出改善房屋交易品質方案。

  此次不動産説明書修正項目,包括須詳述土地與成屋的權利種類及使用管理狀況,如有無查封、假扣押,出租或佔用,及社區管理委員會有無運作、住戶有無欠繳管理費。在建物的瑕疵資訊揭露上,除原本的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危險建築,有無漏滲水、違建、禁限建、發生過火災等災害外,全聯會還增列屋主持有期間是否發生過兇殺案或自殺案;建物半徑50米內,是否有加油站、變電所、高壓電塔、瓦斯行、殯儀館、葬儀社、垃圾場、焚化廠、墓園等嫌惡設施。

  李同榮説,除一般認知的嫌惡設施,公會還打算把民眾不喜歡、忌諱的項目都儘量列入,例如有爭議性的名人住所,像陳水扁的住家,或可能帶來臟亂或噪音的KTV、餐廳及色情行業。

  臺當局“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區位條件會影響房産價格,本應詳述,假使業者願意加強,臺當局樂觀其成,但“地政司”也強調,服務品質本來就要提升,與調降服務費上限是兩碼子事,應分開處理。(台灣網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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