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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關集體涉貪案偵結 副負責人呂財益求刑16年

2011年10月28日 07:3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呂財益包庇走私貨物,昨被求刑16年。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0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喧騰一時的臺當局海關集體貪污弊案偵結,臺北地檢認定臺灣關稅主管部門副負責人呂財益、臺民意機構助理張勝泰等23名官商觸犯行收賄等重罪,昨天一併起訴;檢察官痛批目前仍在押的呂財益長期接受業者招待、饋贈,毫不避諱,並泄漏職務秘密,嚴重敗壞官箴及社會風氣,具體求刑16年、褫奪公權8年。

  臺檢調查出,多家進口商明知境外石材、磁磚、生鮮、蓮藕等貨物,依法禁止輸入臺灣,卻從2009年12月至今年4月底,透過全昱報關行詹美華、賴欽聰,以每櫃1000元(新台幣,下同)至5萬元不等行情,行賄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課員林東瑩等人。

  報道指出,若遇走私貨櫃被查扣時,賴欽聰就找民代李復興助理張勝泰,出面招待臺當局海關高層官員到馥園餐廳、興隆莊酒店等飲宴,借此包庇私貨放行並免除罰鍰,張勝泰則從中分得每櫃2000元至10萬元不等利益。

  此外,基隆關稅局前副局長張良章、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辦事員沈家慶、程恒毅、王怡舜,課員黃智銘、課長周家屏等6名官員,另涉收受業者不正當利益部分,目前仍由臺北地檢持續偵辦當中。(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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