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林姓婦人因愛慕臺當局警政機構負責人王卓鈞,多次跑到臺當局警政機構要表白,咬傷攔阻的警察後,還開車企圖衝入臺當局警政機構辦公地。臺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以傷害、妨害公務罪判處林姓婦人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臺北地方法院1日公佈判決書,50歲的林姓婦人因仰慕王卓鈞,卻一直沒有機會見面,今年4月7日下午竟跑到臺當局警政機構辦公地點自稱其“夫人”,企圖闖入對王卓鈞表白,遭吳姓警察攔下,林姓婦人還咬傷他的左手臂。
表白失敗,林姓婦人不死心,又在5月2日11時,開車企圖闖入,當場遭警察逮捕,檢方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
林姓婦人坦承犯下罪行,臺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法官以傷害、妨害公務罪罰她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但林姓婦人犯後行為良好,法官認為她應已得到警惕,不會再犯,因此給予緩刑3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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