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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無駕照醉酒友人開車 臺兩無良友人被判刑

2011年06月18日 14:2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源:臺灣東森電視臺

  台灣網6月18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電視臺報道,5年前臺南4名男女一起喝酒,酒後楊姓男子跟陳姓女子唆使醉酒並且沒有汽車駕照的羅姓女子開車,羅女不慎撞死路人。臺南地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唆使羅女開車的楊男和陳女各3個月有期徒刑。

  據檢方調查,2006年12月,這4名男女在喝酒作樂之後,陳女和楊男不顧羅女沒有駕照並醉酒,還要她開車載顏姓友人回家,最後羅姓女子開車在轉彎路口撞死一名婦人。

  日前,臺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唆使羅女開車的楊男和陳女各3個月有期徒刑。(台灣網 劉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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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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